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因业务工作发展所需,拟采购书架木护板及阅览椅一批,现进行项目招标,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海珠区图书馆书架木护板及阅览椅购置项目
二、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20-34269758
投诉受理机构:海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董婕,电话020-34269537
三、项目概况:
由于近两年来海珠区图书馆的藏书量和进馆人数快速增长,原有的书架数量及阅览座位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海珠区图书馆拟为宝岗馆及少儿馆增加一批书架及阅览座椅,由于书架是使用原市少儿馆搬迁时留下来的旧书架,需增配木护板后方能正常使用。现图书馆拟采购与现有书架相匹配的木护板一批及阅览椅13张。
四、招标内容及产品需求:
(一)招标内容:
1.书架木护板218块
2.阅览椅13张
(二)产品明细:(实际尺寸和结构请根据钢制书架及阅览椅尺寸和结构核实,要求款式颜色质量同现有产品。)
(三)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供货商应保证提供的产品质量全部合格,达到家具行业内相应的质量规定要求。
2.家具的质量保证期为伍年,质量保证期从家具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责任期内,对于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供货商负责免费维修,经三次以上不能修复或双方确认无法修复时,应予以更换。
(四)招标控制价: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中标价应包含产品安装所需的零配件和人工费用)。
五、对供应商要求
1.供货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至本公告发布时,供应商未在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相关部门处罚;
3、各供应商需仔细阅读我单位要求必须响应参数,中标后冒称看错要求再与我单位谈判耽误时间者一律投诉并追究耽误时间的责任。
4、供应商在广州市地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供货制作经验,在以往两年内曾承接与本项目类似合同,合同金额不低于1万元。
5、企业法人、股东有相同人员或业务关联关系的各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均不能参与投标。
7、为保证供应商所供货品与图书馆现有书架护板及阅览椅的款式及颜色相统一,供应商投标时需带上书架木护板及阅览椅实物经图书馆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投标。
六、合同期限
合同生效后,自招标人向供货商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计,供货商30天内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合格产品并验收。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报名入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含本日):2018年7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含本日):2018年7月27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少于三家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海珠区图书馆,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四楼。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中标原则:在货物相同质量的前提下,取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表述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0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电话: 020-34269758,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39号南北广场4楼。
十四、本公告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haizhu.gov.cn/)的“公告栏”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附件:1.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2.项目报价响应表
广州市海珠区图书馆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