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老旧社区更新”的精神,根据市、区微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我街辖区东沙街31号大院人居环境及公共空间景观,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现对海珠区东沙街31号大院微改造工程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海珠区东沙街31号大院微改造项目招标代理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街道东沙街31号大院微改造项目,位于滨江街仲恺社区辖内,东至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南至郭墩街,西至东沙街,北至东沙街,占地面积约2万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661万,其中工程费用约480.95万元。
六、项目概况:外立面整饰;修复屋面防水层;维修改造楼栋消防设施;清疏、维修化粪池及排污卧管;整治不规范遮阳篷和防护设施;小区公共“三线”整治;维修小区道路及楼间破损道甬;提升小区绿化;合理配置设置物业用房及公服设施。
七、招标内容:(1)本项目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审核,出具招标控制价;(2)本项目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八、招标代理费用:最高限价不超过6.2万元。
九、申请人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及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具有对公账号,2015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业绩要求:曾承接类似社区微改造项目工程招标代理的优先;
9、已按照附件的内容签署申请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资格审查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资格审查及中标由滨江街社区微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接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的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备案。
2、确定申请资格采用资格审查计分方式;
3、招标代理单位选取申请企业1家。申请企业应在3家以上,若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聘;企业资格审查、评分由滨江街司法所见证,经滨江街社区微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评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为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如中标企业退出或被开除,按综合评分高低办法补入;
4、招标结果将在广州市海珠区公众信息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逸民里15号二楼党政办
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同时进行,时间为: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0日
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十二、参加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 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企业需自备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 标 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朱礼础
联系电话:020-34288637
附件:1.申请人声明
2.资格审查文件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滨江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1日